一、成年人耍朋友能告强奸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强奸罪的成立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即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强制手段来强行与女性进行性交。然而,若成年人间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并未涉及到上述任何强制手段,则该行为并不符合强奸罪的定义。同样地,即使在一方并未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的前提下,而另一方出于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亦无法被判定为强奸罪。因此,在成年人之间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中,除非存在其他非法手段或明显违反某一方的真实意愿,否则均不应被视为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谁
法定代理人,即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之诉讼当事人所专属,受托代理其参与诉讼活动并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之人。这类法定代理人的范畴,涵盖了通常情况下被代理人的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监护人以及肩负起保护职责的特定机构与团体的合法代表。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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