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被归类为对个人财产权益进行侵犯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若此类行为已经达到了应受刑事惩罚的程度,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的刑事追责;反之,如果其所造成的损害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则应由公安机关依据该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其施以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侵占罪案件时,是有权力进行立案调查的,但最终是否立案,还需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若侵占行为的情节较轻,可能仅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若侵占行为的恶劣程度较高,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此时便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侵占罪公安局会受理吗
在刑事犯罪领域中,侵占罪向来被视为自诉案件范畴,只有在受损方自行决定采取法律程序以追究行为人责任时,才可能启动司法程序。因此,若受害者认为某人实施的行为已符合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即可直接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不至于需要先通过警察局进行报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他人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非法占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数目,拒绝归还的情况下,行为人应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罚;如侵占金额更为庞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面临的刑罚则会升级至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对于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的非法占有行为,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进行惩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涉及到侵吞他人财富的行为中,倘若此类情形极其严重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时,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国家公安机关具有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的权利。若此等侵害个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尚属轻微程度,则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进行查处和惩处;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已经达到极其恶劣的地步,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进而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应当启动立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