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涉案银行卡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有人明悉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犯罪活动,依然为他们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援,抑或是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并处以罚金。倘若此类行为系由单位组织所为,则单位将被判处相应罚金,同时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惩处。若此种行为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在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涉案银行卡的处置往往取决于该卡是否曾被用于犯罪活动中的支付结算环节。若银行卡确实被用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的支付结算,那么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提供此类帮助的个人或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有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银行卡本身而言,因其充当了犯罪工具的角色,可能会被依法没收或销毁,其具体处理方式需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涉案金额是指什么
关于案件涉及的金额,主要是根据对所有相关银行账户中的进出款项进行详细统计后所得出的结论。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交易流水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依据的是涉案账户的资金流入状况。换言之,"入账金额"实际上就是支付结算金额的真实反映。而在特定的入罪标准之下,对于支付结算金额的判断标准并不需要上游犯罪行为达到确凿无疑的地步,只要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了一百万元人民币就可以满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行为人如果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向其提供诸如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支付等方面的协助,这种行为在情节较为严重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如果该罪行是以单位形式实施的话,那么不仅会对其进行罚金处罚,而且还必须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涉及到其他类型犯罪行为的,也将会予以从重量刑。此外,如涉案的银行账户在犯罪过程中被用来进行支付结算,那么银行有权利将其予以没收或销毁,而具体的处置措施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