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国家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若明晰知晓借款人在获悉其无偿还能力时仍将信用卡出借、致使对方恶意刷卡或信用卡透支,且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在银行进行多次催款但其依然未能归还欠款的情况下,此种行为的出借方则可能被认定为犯有信用卡诈骗之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出借会构成帮信罪吗
在这种情况下,若银行卡被随意地转借给他人,那么可能会触犯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特别是当行为人明确知晓对方将利用这些银行卡进行非法活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我祖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倘若明明知晓借款人财力不足而仍旧批准他使用您的信用卡,让其恶意透支额度达到了特定标准以上,并且在银行已经多番敦促还款的情况下依然保持拒不归还的态度,那么作为信用卡的出借方,您很有可能将面临承担支付高昂法律代价这个结果,即涉嫌构成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对于这种不良行为,我强烈呼吁我们必须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