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判处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必然会获得缓刑。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其核心在于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法庭正式宣判之前,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由活动,然而务必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关要求和准则,否则可能导致取消或更改取保候审的决定。而缓刑则是指由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所做出的一类判决结果,对于某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他们将无需在监狱中度过刑期,而是在社区中接受监管并完成相应的改造任务。这两种制度分别代表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两个重要阶段。
至于是否能够获得缓刑,最终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法官手中,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被告人的悔过态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取保候审必要要有人担保吗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提供人为担保,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证形式,包括担保人或保证金。在发起取保候审请求时,申请人需仔细评估自身状况并选择最适合的担保手段,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至于担任证人者,应具备明确的资格条件如下:
首先,证人须与案件本身无直接瓜葛;
其次,具备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第三,享有合法的政治权益且人身自由权未受任何限制;
最后,证人还应当拥有稳定的居住地以及可靠的经济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犯获准于审理判决之前的阶段内享有适度的自由行动权利,然而在此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而缓刑则是由法官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表现,经过全面评估后所作出的一项判决,其目的在于让罪犯在社区监督之下进行自我改造和悔过自新。因此,取保候审与缓刑并非同一概念,能否获得缓刑的裁决,取决于法官对于被告人所犯之罪行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自身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