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乃刑事犯罪之一种,该类案件由国家作为公诉人提起诉讼,故个人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在我国,法院对于审理刑事案件,并不对原告方征收案件受理费。
然而,若刑事案件中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例如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则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相关的诉讼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通常涵盖了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必要的诉讼费用,具体的金额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诽谤罪的诉讼期是几年
诽谤罪的诉讼时效预设为五年之期,这主要考虑到诽谤罪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即未满五年的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诽谤罪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这些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尊严,破坏他人的名誉声誉,且情节严重者。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若遭遇诽谤罪,此乃公共诉讼范畴,当事人无需自行支付诉讼所需之费用。然若涉及其民事责任,如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则须当按照国家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要求,缴纳与案情紧密相连的各项费用,其中包含了必须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和金额,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的需要进行酌情裁决。如此,诽谤罪诉讼所需的费用也将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