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的成立标准包括什么
敲诈勒索罪得以确立的核心要素具体包涵四个方面:
第二,在实际行动中必须施展出恐吓、胁迫等手段,激起受害者的惶恐情绪;
第三,由于受到惊吓,受害者不得不将财产交予行为人,或者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相关财物;
最后,行为人所实施的恐吓或胁迫行为与最终获得的财物之间必须存在直接且必然的因果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使得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满足以下的重要构成因素:首先,犯罪分子必须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其次,他们需要通过实施恐吓或者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感到恐惧;第三,由于这种恐惧,被害人会被迫交付财产或者做出某些行为,从而让行为人获得了财产;最后,恐吓或者威胁与获取财产之间必须存在直接且明确的因果关系。只有在这四个要素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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