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再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属于法定强制措施的一种,其实施与延续均须根据案件实际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予以考量。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无新发犯罪事实,同时案件仍需持续审理,从理论层面来看,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再度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取决于司法机关的独立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一般传几次
在取保候审期内,传唤的次数并无明确规定。依照相关取保候审法令规定,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时,被取保候审者必须立即出庭接受讯问,而且对于传唤的次数也并无任何限制。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该案件仍然尚未审理完毕,那么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法庭在内都可以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手段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传唤以及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可超过12个小时。若遇特殊情况,如案情极其严峻、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则传唤与拘传的持续时间亦不能超过24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具体运用时需因应个案实情以及涉案人员在押期间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判断。如若刑事被告人能遵守相关规定、未有新的违法违纪记录,且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那么从理论上讲,当事人可以继续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最终批准或者拒绝的决策权却掌握在司法机构手中。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裁决是否批准这个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