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去法庭吗现在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席庭审这一问题,答案并非总是确定的。通常而言,取保候审流程涵盖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的步骤,随后由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若申请得以顺利通过,涉案人员即可在交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之后,以非羁押形式静待审判结果的公布。
然而,具体到每一个案件,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有必要亲自出席法庭审判这一问题,答案将依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所谓取保候审,即指公民在被相关机构立案侦查阶段或者起诉至检察机关或者是法院审理期间,可以向上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后,还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以获得不采取羁押措施的非羁押性的侯审待遇。然而,在详细讨论当事人是否必须亲自出席案件的庭审之前,我们需要首先依据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