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能否到司法局
在获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被取保候审之人仍可按照日常生活及职业需求进行相应的活动,然而却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若司法行政部门有任何与之相关的事务急需处理,通常情况下是允许其前往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享有相对较高程度的行动自由,这并不等同于当事人可以规避司法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随时准备应讯,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此外,在实践操作中,具体的事项能否实现仍然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司法机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来判断和衡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有刑期吗
在法律的规定中,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算作刑期之内。通常情况下,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如果已经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长可以相应地折抵为罪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羁押并非特指取保候审这一种形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经过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受保人依然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以及职业活动,但是必须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案件需要而需要进入司法机关进行有关事项的处理,依法通常将会得到允许。然而,请注意这只是暂时性的,不能因此而减轻司法程序的影响,受保人应当随时保持与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各项调查工作。至于是否能够实际进入司法机关,则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相关要求来做出判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