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家庭主妇可以补偿多少钱
关于这方面的明确标准与额度,可按照当事人间的协商结果来商定。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每宗案件的具体情况,秉持着照顾孩子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妇女权利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判定。在未有书面约定夫妻各方拥有何种权利的前提下,离婚过程中,在家操劳家务的女性同样应该享有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因为他们为家庭付出的劳动已经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因此,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类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额设定统一的计算标准。所谓“家庭主妇离婚补偿标准”,主要是针对离婚诉讼中原有的全职家庭主妇,由于她们肩负着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协同另一方处理日常事务等多项责任且承担的义务相对繁重,在出现离婚状况时,她们有权向另一方提出寻求补偿的要求,而对方也必须予以适当的经济赔偿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家庭暴力依据是怎样
当婚姻中的某一方采取因家暴引发离婚的诉讼程序时,若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如下所示的违行活动,即可视为家庭暴力的真实存在:所谓的家庭暴力,实际上是指实施者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状态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或影响的行为表现,换言之,家庭暴力呈现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相类似的特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际产生的损失或者危害,那么也就无法将此种现象定性为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关于离婚补偿的具体事宜,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倘若未能形成共识,法院则会依据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形,以爱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保护女性权益为基本原则,作出公正裁决。在涉及家庭主妇的离婚诉讼中,由于她们需承担起抚养子女、孝敬长辈等诸多沉重责任,因此有权利向配偶提出相应的补偿请求,法院也将会依法判定对方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离婚补偿制定出统一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