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条例,对于探视权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进行约定,若当事人所定约之条款存在明显的非合理性,则需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来证实这一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有权利对原有的协议内容做出相应调整,通过上诉途径去确认那些被认为是无效的条款或进行修订,从而维护自身的法定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可以带走孩子住几天吗
,探视孩子的权利人未必有权直接向对方要求带走孩子。若双方在先前并未就此达成共识,而在享有探视权的人士探望子女之后,拒绝将孩子归还另一方,那么该方有权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的方式,强制行使探视权的人士按照法院判决,将孩子送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无视已生效判决书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另一方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申请,请求法院对此类行为予以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斗迹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探视权可否再次提起诉讼?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探望权可以经由起诉方式重新进行协商约定。倘若协议条款显而易见地存在不合理性,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且确凿的事实依据。因此,他们有权利对原有协议内容进行调整,通过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确认协议无效或者修订相关条款,从而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内,我们应当尊重并严格执行合理公正的协议,然而同时也需要保护那些可能会因为不公平条款而遭受损害的人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