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仲裁时效,法院起诉能支持吗
若劳动者诉讼时机超出了法定的仲裁期限,将无法提起正式的诉讼程序。在这类情况下,若劳动者在逾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实质性的诉讼请求,法院经过深入的审查后,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同时,当诉讼时机过去十五个工作日之后,用人单位如果能够提供足够切实有效的证据证明最终的仲裁结果存在某些客观因素导致的偏差或错误,那么该单位就可以从获得仲裁调解书的那一天算起,在接下来的30个自然日内向同一个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超过仲裁时效确认劳动关系,还有效吗
在法律上,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并不会超越仲裁时效的限制,因此不受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的束缚。
然而,对于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纠纷,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类案件必须首先通过劳动仲裁这一法定程序来解决。通常情况下,针对普通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关于过了仲裁时效后,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然而,若劳动者能够在逾期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具有实质性的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将有权决定是否受理此案。此外,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调解书后的30天之内,只要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仲裁结果存在错误,就可以向同一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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