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制度,当有关方选择向司法部门报案之后,案件首先会被公安部立案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公安机关经过客观细致的分析评估,才能做出是否应当开展立案工作的决策。在经过公安机关可信赖的内部审查,确认具备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符合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内时,公安机关才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制成《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而这个报告书必须要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依法审批,才能正式展开立案程序。所谓“立案程序”,泛指立案过程中的各项诉讼活动的步骤与形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立案程序主要包含立案材料的接收、审查以及处理等多个方面。
1.立案材料的接收,即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各种形式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进行认真的受理。这个环节标志着立案程序的启动。
2.立案材料的审查,则表示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自身发现或接受到的立案材料,通过仔细的核对、深入的调查研究,从而得出有无犯罪事实发生的结论;进一步判断该犯罪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决定立案或是不立案提供坚实的基础。所以总结来看,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整个立案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也是判断是否能准确、及时地开展立案工作的重要因素。
3.立案材料的处理,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通过对所有的立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过后,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立案或是不立案的决定。这个环节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信用卡催收是不是诈骗罪
信用卡催收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诈骗罪名,它实际上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为了追回相关债务而依法采取的合理措施。
然而,倘若在催收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中包含着虚假陈述、隐藏真相等欺骗手法,并对持卡者造成了误导,则有可能触及到刑法中的诈骗罪名。关于诈骗罪的判定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相关人士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之后,该案件将会由公安部的立案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分析与评估,如果确定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那么才会正式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这份报告书必须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能最终完成立案手续。立案程序主要包括接收、审查以及处理立案所需的各种材料,而其中的审查环节无疑是最为关键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立案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