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没能力还也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若债务人陷入债务困境且无力偿清其所负债务,且无可供执行之财产时,如仅属短期内的经济压力,当事人有权申请分期偿付。
然而,若债务人失去工作能力,则司法机关可能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在以下情况下,司法审判机关将作出终结执行的决定:
(1)申请人撤回了申请;
(2)依据的执行法律文件已被宣布无效或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已经离世,没有留下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同时也没有任何义务承担者;
(5)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由于生活困顿而无法偿还贷款,缺乏收入来源,并且丧失了劳动能力;以及(6)司法审判机关认为应予终结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欠钱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针对您面对无力偿还的负债者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列出了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1、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深入了解其当下的经济状况以及还款意愿,以期找到合适的延期或债务减免方案。
2、若协商无果,您有权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司法流程后,债务人有可能需要额外等待数月至一年时间才能最终得到审判结果。
3、最后,若真的面临无法清偿的经济困难,即便胜诉获得法院判决,但由于债务者已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任何资金支持,所以实际上执行人员其实也无奈于实际履行。不过待未来某一时刻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之时,是有可能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在债务人面临短期经济压力时,可以提出分期偿还的请求;然而,倘若出现当事人失去工作能力这样极端情况发生时,司法机关将依法终止执行具体案件。执行程序的终止情形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申请人主动撤回执行请求,其次是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被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再次是被执行人离世且其财产及继承人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还包括追索赡养费等权益人离世的情况,最后是被执行人由于生活困境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以及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应当予以终止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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