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爷爷死了孙子能继承土地吗
当长辈不幸去世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他们的孙辈有可能获得并行使有关土地的法律权益。如果逝者生前已制定了明确的遗嘱,按照该遗嘱的内容,孙辈则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承继相应的财产权益。
然而,如果逝者的儿子(即孙子的父亲)早于逝者离世,根据这一特殊情形,孙辈也同样具有依法替代父亲继承逝者遗产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爷爷死了孙子翻盖房屋是否合法
对于爷爷遗留下来的宅基地,孙子具有权利进行重建。当已经持有一处宅基地的农业集体成员,或是非农业集体成员的农村或者城市居民,由于继承房产而占用农村宅基地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依法登记并发给证书的。在此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记录事项栏目中应该注明“该权利人系本农业集体原有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在特定情形中,当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离世之际,他们的孙子女或许依据法律规定能够取得土地相关的权利利益。倘若有明确无误的遗嘱存在,那么这些孙辈们将有权依照遗嘱进行合法继承;倘若这位孙子的父亲早于祖父离世,鉴于特定情况,孙辈亦具有代父继承遗产的法定权力。这恰恰反映出法律对家族血缘传承的深刻理解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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