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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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父母无偿转让房产给已婚子女,原则上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如双方有明文协议,仅赠予一方,则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同等处置权。
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母将其房产无偿转让予已婚之子女,原则上应认定为配偶共有财产。

然而,假如长辈在转让房产时与晚辈订立明文协议,仅赋予受赠者单方面的所有权,那么这部分房产便构成了仅供一方单独支配的私人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相关指引,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内所获得的各类资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均视为双方共享的共同财产

同时,还涵盖了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过户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父母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的行为是否构成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假设在办理相关产权转让手续时,仅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且在转让过程中并未明示该房屋系赠予其本人与其妻子共享的财产,那么在此期间内,这处房产将被视为儿子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不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财富。

然而,如果父母在转让过程中不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同时也包含了其配偶的名字,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此房产系赠予两人共享,则该房产实际上将成为夫妇家庭的共有财产。一旦夫妻婚后共同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还款实际上也有可能转化为家庭共有的资产。

再者,如果双方已签订有书面协议,并且这份协议并未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应当遵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来判定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父母将房屋无偿赠送给了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孩子们,依照通常情况来看这在法律上被视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设有明确的书面协定,并且表明仅赠送给对方,那么这栋房屋在法律层面将被视为是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等等,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他们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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