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以及该法规第二十六条相关条例,对于构成抢夺罪行者之行政处罚原则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若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实施了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之行为的,将面临自五日起至十日内的拘留惩罚,同时有权利处以五百元以下罚金;其次,如果前述行为较为严重,则会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内的拘留,同样有权处以一千元以下罚金。此外,若涉及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行取得物品或任意破坏、占据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之行为,也将面临自五日起至十日期限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有权利处以五百元以下罚金;最后,若上述行为更为严重,则会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期限不等的拘留,同样有权处以一千元以下罚金。因此,抢夺罪行所对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拘留与罚金两种方式,具体的拘留期限及罚金数额则需视情节轻重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抢夺罪的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抢夺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如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的,或连续多次实施抢夺行为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惩罚,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附加处罚;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高达巨大程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需要接受罚金的附加处罚;而对于那些抢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于构成抢夺犯罪的人员,其对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拘役与罚金两种方式。针对情节轻微的罪犯,法院可以判处其在5到10天之间的拘留,并且同时对其实施最高不超过500元的罚金处罚;然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法院则可能会判处其在10到15天之间的拘留,并且同时对其实施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罚金处罚。同样地,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标准也是如此,具体的拘留期限以及罚金数额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