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没钱交怎么处理
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因经济窘迫无法承担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该等人士可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构申请降低缴纳金额或是提供另外的担保方式。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在等候审判期间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而非仅仅局限于财务保障层面。因此,倘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能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手段,例如由他人作保等人质押方式,抑或能够证实自身无社会危害性可能性,即便未缴纳任何保证金,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资格。若公安机构认为交纳保证金具有必要性,则依法有权要求相关申请人寻求合理途径筹措资金,或者直接申请减免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没到期可以解保吗
取保候审在未到期之前,是无法申请解除此种状态的;而当取保候审时限一旦届满,也并不能自发地恢复自由之身。如您对此有需求,不妨前去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提出请求解除。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绝对不会中断对相关案件的深入调查。对于那些已被批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的发展变化,他们应该随时接受对其强制措施的调整或取保候审的解除。
然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过现行的中国刑法制度下,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设立的初衷在于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为前提,将有潜在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控制在法院判决宣告之前。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这种措施并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财务方面的安全保障之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因经济状况极度困厄而无力承担保证金,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应请求以求降低保证金数额或采纳例如人保等其他形式的担保方式。即便未能按期支付保证金,只要能够通过相关证据证明其并未对社会构成任何威胁,那么他们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筹措资金或申请减免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