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九十六条之明文规定,任何涉及信用卡的欺诈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责任大小取决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此明确指出,尽管犯罪分子在事件发生后能够归还其非法所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原本应负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那些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因此,即便犯罪分子已经归还了所有款项,他们仍有可能因之前的信用卡诈骗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如何定论诈骗罪
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便可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先,此罪行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但并不涉及到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其主观心态须明确为故意为之,并以非法侵占他人财务为最终目的;
再者,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必须有证据证明实施了以下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者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从而骗取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实施信用卡欺诈行为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的轻重与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具有直接关系。即便信用卡诈骗者在事后能积极退还违法所得,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规避或者减轻对违法犯罪事实的责任追究和刑事处罚。对于涉及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卡诈骗案件,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总的来说,退还赃款并不能成为豁免信用卡诈骗罪行的理由或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