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算抢劫罪
抢劫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私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其定义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夺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构成抢劫罪的必要形式应包含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意图以及实施上述行为所采用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法手段。若抢劫行为同时满足以下八项特定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将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1.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公交车等)上实施抢劫;3.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4.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达到巨大标准;5.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6.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这些情况充分反映出抢劫罪的严重程度,因此,法律对于此类行为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刑事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抢劫罪,其核心定义为采取暴力、恐吓乃至其他非法方式来强行索要他人现有的财物。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抢劫罪的成立须兼具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与相应的违法犯罪手段。倘若抢劫行为触犯了八种加重处罚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等,那么罪犯将会面临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附加刑罚。这充分彰显出法律对于抢劫罪行严重程度的坚决打击和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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