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的数额累计怎么算
敲诈勒索罪涉及的金额评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其“数额较大”的基准范围为2千元至5千元人民币;
其次是“数额巨大”,这一等级的基准范围设定在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
最后则是“数额特别巨大”,其基准范围划定在3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依据各自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金额幅度,进一步研究和确立本地区适用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确切数额标准,并将相关结果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有几种
四川省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准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为依据,同时兼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条款。
根据上述法规,敲诈勒索行为通常区分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三种情况进行判定。具体的数额标准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予以确定。举例来说,在四川省境内,数额较大的起算点可能会设定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犯罪的财物价值判定依据如下:数量较少者定为2千至5千元人民币,数量众多则为3万至10万元人民币,倘若数额极其庞大,那么其规定范围将扩大到30万至50万元人民币。各个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本地实际发展状况,明确规定具体的财物价值限定,同时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以备审核。以上所述诸多标准的设定,旨在为敲诈勒索罪行提供公平合法的判罚和适当适度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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