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父亲去世了,遗产继承人是我吗
在涉及到丧偶者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若逝去之人留下了效力完整、合法的遗嘱,则遗产将根据其遗嘱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置;然而不幸的是,若未能留有遗嘱、或是遗嘱的有效性存在争议,或者即使是有效的遗嘱,但是其中部分内容失效,那么遗产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配。
其次,当法定继承人出现多个序列时(通常情况下,这两个序列分别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主要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遗产将优先由他们继承;反之,如果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最后,对于那些既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遗产将被收归国有;但如果逝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那么他的遗产将归属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我的父亲去世了遗产继承人将按照什么顺序
关于已故人士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排序如下:
首先应该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则为第二顺位,涵盖的范围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当继承权正式启动后,优先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操作,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供继承时,才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过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身故者的子女,能否继承其财产在遗产传承方面,应当严格尊照遗嘱(若为合法有效之遗嘱)或是法律规定的继承秩序来进行分配。首要原则是,任何遗嘱中明确指出的继承权都必须严格依照其所列的具体内容予以实施。其次,当存在多位潜在继承人时,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和接受: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如果没有上述顺位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例如兄弟姐妹等)接手处理。最后,如果既无继承人也无受赠人,那么该部分遗产可能会被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具体归属取决于逝世者生前所属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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