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补充险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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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车上人员险:保障车辆行驶中乘客意外受伤,按合同规定,被保险人需赔,保险公司据此给予经济赔偿。 (二)货物责任险:车辆运输途中货物受损,被保险人需赔偿,包括合理施救费,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 (三)无过错补偿险:车辆交通事故致第三方伤残,被保险人垫付费用。 (四)车载货物掉落险:货物掉落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按合同,被保险人需赔偿,保险公司限额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补充险包括哪些

一、第三者责任险补充险包括哪些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指在保险车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遭遇的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搭乘人员受到人身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需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之时,保险公司将依据此种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二)车上货物责任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则是针对保险车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遭遇的意外事故,导致车上所承载的货物遭受直接损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需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降低车上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计算并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三)无过错损失补偿险

无过错损失补偿险主要是指在保险车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与第三方(仅限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定,应由第三方自行承担,但由于第三方确实无力偿还,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合理的抢救医疗费丧葬费,在裁定后的1个月内,由于第三方确实无偿还能力而未能得到偿还时,保险公司将对此类情况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四)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则是指在保险车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承载的货物从车上掉落,导致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需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计算并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第三者责任险包括陪侍吗

因发生交通意外而致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的情况下,首先应由保险公司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畴内在责任范畴给予赔偿;对于超出上述赔偿限额的差额,则依据以下规则进行责任分配并实施赔偿:

一、在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损毁,当事人应首先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畴内向其提供赔付。如保险公司无法全额满足受害方的赔偿请求,便应遵循相应法律规定来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一)若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有负责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需依照彼此过失程度的高低来合理分配责任比例。

(二)若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均无责,那么机动车驾驶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反之,如果有准确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存在过错,则可适度减轻机动车驾驶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驾驶方无明显犯错迹象,那他们只需承担最多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的蓄意撞击所导致,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若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存在异议,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展开调解工作,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之后,若当事人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或调解协议书生效之后仍未得到履行,当事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司法救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 车上人员保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保障乘客因意外事件而受伤的情况下,按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由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保险公司依据该约定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服务。  (二) 货物责任保险:针对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或者缺失现象,倘若被保险人需要对此负有赔偿责任,则包括货物的合理施救费用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可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进行全额赔付。  (三) 无过错补偿保险:当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时,被保险人需要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在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 车载货物掉落保险:若货物从车辆上掉落并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那么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额的上限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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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补充险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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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的朋友想要买第三者责任险,不知道这方面有什么相关规定,想问问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不包括什么意思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下面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在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一种,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将第三者责任险定义为: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六条又 规定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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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谁
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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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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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赔偿
三责险理赔范畴包括:因被保险人驾驶车辆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具体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助残用具费、康复设施费、额外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租房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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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想咨询一下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指谁包括哪些范围?我的一个朋友最近购买了一辆车,准备上第三者险。
[律师回复]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下面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在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一种,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将第三者责任险定义为: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六条又 规定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赔自己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是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重点来了:该保险理赔的范围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或物的损失的赔偿,这里的赔偿包含了死亡赔偿、人伤赔偿及物的赔偿,简言之就是除了车内人员和主责车辆的损失不涵盖在内,其他所有损失都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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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赔偿
三责险理赔范畴包括:因被保险人驾驶车辆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具体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助残用具费、康复设施费、额外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租房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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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第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 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 ①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②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保险车辆在非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但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保险赔款金额。事故双方或保险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处理解决。 (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 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 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 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 (4)人身伤亡: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5)财产的直接损毁: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6)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指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7)保险人负责赔偿:指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保险批单等所载的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进行赔偿。另外,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款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在理赔时还应剔除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8)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 2.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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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包括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包括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需要接受特殊护理或康复治疗所产生的护理费用。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无法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需要住院治疗所产生的餐饮费用。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需要就医或转院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直接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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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
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
①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②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保险车辆在非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但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保险赔款金额。事故双方或保险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处理解决。
(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
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
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
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
(4)人身伤亡: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5)财产的直接损毁: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6)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指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7)保险人负责赔偿:指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保险批单等所载的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进行赔偿。另外,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款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在理赔时还应剔除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8)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
2.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二、通知出险和提出索赔要求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便于保险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责任。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应当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一并告之保险人。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人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其代理人报案。这就是通知出险。
三、合理施救,保护事故现场
合理施救是被保险人承担的一项义务,对于发生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抢救措施,进行抢救,例如灭火,抢救遇险财产等。并对受损的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整理。保险事故发生后,未经保险人查勘、核损或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先行清理事故现场,也不须自行拆修、处理受损财产。否则,会给以后的理赔工作造成困难,增加定损、赔付的麻烦。
四、接受保险人的检验
保险人有权进行现场查勘,而被保险人负有接受检验的义务。因此,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出检验申请,接受保险人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的检验,并为其进行的检验提供方便的条件,用以保证保险人及时,准确的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等。
五、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提出索赔时,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才会接受其索赔。 一般情况下,应提供如下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2、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
3、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前者如帐册、收据、发票装箱单等,后者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
4、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害后果的文件。如保险事故调查检验报告、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
5、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如施救整理费用)清单等。
6、其它按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六、向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
由于财产保险具有补偿性,被保险人不能在补偿其保险财产损失的范围以外获取利益,因此,在财产保险的索赔和理赔中适用代为追偿和委付制度。从而,对于涉及第三者赔偿责任的时候,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开具转移其向第三者索赔权给保险人的书面转让文件,用以证明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后享有的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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