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为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我们正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协商。我们将共同探讨,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并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期待通过此次协商,能够找到既符合双方利益又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一、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我们需要与保险公司展开详尽的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应积极地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沟通,以便确切把握理赔事宜的最新进展状况,同时,我们亦应适时地提出各种疑问及宝贵建议。若双方仍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请求与上一级主管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交流。如有必要,可考虑申请仲裁介入。当双方磋商未果时,我们还可以选择向权威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在经过充分的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们有权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对我们进行赔偿。如果我们认为保险公司作出的拒绝赔偿的决定显著错误或者极不合理,那么我们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对于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我们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例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等。总而言之,在面对任何纠纷问题时,我们都有权采取上述措施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租车出车祸责任该如何划分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租赁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一般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若在租赁或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判定为是机动车方承担责任;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赔付。若仍存在剩余赔偿金额,则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进行支付。但在此过程中,倘若机动车所有者对于事故的发生存有过失行为,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探究最为适宜的处置途径,我方正在同各大保险企业开展深度磋商。我们将会共同研究和讨论相关议题,以保证各个方面的权益均得到充分保护,进而拟定出公正、合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议条款。热切期望经过本次会谈后,能探寻到既顾及了彼此要素、效益,同时也具备实施可行性的妥当处置方式。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4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为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我们正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协商。我们将共同探讨,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并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期待通过此次协商,能够找到既符合双方利益又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出租房屋维修维修费用是由谁承担,出租房屋维修费用
[律师回复]
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
(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三)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
3、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二、出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事实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出租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祸赔偿后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讼,进入到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提讼,满足条件的,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被告收到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举证责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出车祸保险不赔怎么维权
保险代理人凭借丰富经验在理赔中发挥协调作用。保险公司注重提升理赔服务,对投诉严肃处理。理赔经办人因考核与投诉相关,全力解决投诉。被保险人可向银保监申诉,银保监公布投诉排名影响公司形象。若维权无果,可诉诸法律。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异地维修保险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车子异地出事故,可以在异地理赔,不过要按照规章流程。 2、报案:当车主在异地遇到事故,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开通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向其提供出险信息。 3、定损:异地车险理赔分为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两种方式,前者是由受理报案的险企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4、修理:这主要是针对较为简单的事故车辆维修而言。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切莫在出险后,尚未经过定损就先行修车,这样很可能无法获赔。 5、申领理赔款,分为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 6、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凭理赔材料到险企分公司索赔,因此绝大多数在异地出险的车主为了不影响行程,都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的方式。但若急需理赔款,车主也可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前提是事故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车祸异地维修保险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车子异地出事故,可以在异地理赔,不过要按照规章流程。 2、报案:当车主在异地遇到事故,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开通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向其提供出险信息。 3、定损:异地车险理赔分为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两种方式,前者是由受理报案的险企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4、修理:这主要是针对较为简单的事故车辆维修而言。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切莫在出险后,尚未经过定损就先行修车,这样很可能无法获赔。 5、申领理赔款,分为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 6、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凭理赔材料到险企分公司索赔,因此绝大多数在异地出险的车主为了不影响行程,都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的方式。但若急需理赔款,车主也可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前提是事故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车祸保险不赔怎么维权
保险代理人凭借丰富经验在理赔中发挥协调作用。保险公司注重提升理赔服务,对投诉严肃处理。理赔经办人因考核与投诉相关,全力解决投诉。被保险人可向银保监申诉,银保监公布投诉排名影响公司形象。若维权无果,可诉诸法律。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出租房屋维修费由谁承担,出租房屋维修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
(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三)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
3、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二、出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事实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出租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汽车出租出险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汽车租赁遇事故遭拒赔,先审查合同,确保理解条款。与保险公司沟通,提供证据争取权益。必要时请教律师或专家。若协商无果,可诉讼维权。考虑调解或仲裁快速解决。冷静应对,专业建议,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保险如果异地维修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车子异地出事故,可以在异地理赔,不过要按照规章流程。 2、报案:当车主在异地遇到事故,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开通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向其提供出险信息。 3、定损:异地车险理赔分为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两种方式,前者是由受理报案的险企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4、修理:这主要是针对较为简单的事故车辆维修而言。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切莫在出险后,尚未经过定损就先行修车,这样很可能无法获赔。 5、申领理赔款,分为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 6、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凭理赔材料到险企分公司索赔,因此绝大多数在异地出险的车主为了不影响行程,都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的方式。但若急需理赔款,车主也可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前提是事故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车祸后异地维修保险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车祸后异地维修保险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车子异地出事故,可以在异地理赔,不过要按照规章流程。
2、报案:当车主在异地遇到事故,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开通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向其提供出险信息。
3、定损:异地车险理赔分为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两种方式,前者是由受理报案的险企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4、修理:这主要是针对较为简单的事故车辆维修而言。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切莫在出险后,尚未经过定损就先行修车,这样很可能无法获赔。
5、申领理赔款,分为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
6、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凭理赔材料到险企分公司索赔,因此绝大多数在异地出险的车主为了不影响行程,都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的方式。但若急需理赔款,车主也可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前提是事故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拒赔如何维权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可投诉至公司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亦可直接起诉。保险人应遵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未履行义务需支付保险金及赔偿损失。理赔流程包括现场核实、资料审查、确定责任方和决定理赔是否生效,通常1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出租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出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
(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三)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
3、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二、出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事实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出租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租车出车祸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