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不赔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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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肇事逃逸造成人身伤亡,保险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逃逸非免赔理由,机动车若已投保强制险,保险人应在限额内赔偿。若未投保或费用超出限额,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被侵权人的抢救、丧葬等必要费用,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救助。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不赔吗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不赔吗

肇事逃逸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尽管逃逸并非保险公司免除其法定赔偿义务的正当理由,但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机动车已依法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则保险人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若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因抢救费用过高而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对于被侵权人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所需的抢救、丧葬等必要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先行垫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肇事逃逸致1人受伤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若因肇事逃逸引发意外事故致使一人负伤,而重伤或者死亡、以及公共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皆未产生,此种情形一般难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然而,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且该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受害者所受伤害程度,甚至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则可能被视为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进而适用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然而,具体案件的裁决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与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若肇事逃逸行为确实导致受害者承受更为严重的伤害,法院可能会将此作为量刑因素之一,以决定是否执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条款。反之,若肇事逃逸并未导致受害者重伤或死亡,且无其他严重后果产生,则可能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果选择逃离现场而不是立即停车并报警处理,将会对受害方造成人身伤害甚至生命威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并不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定理由。假如涉嫌车辆已经购买了规定的强制性交通安全保险,保险机构有义务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当然,如若相关车辆并未购买此类保险或者其所支付的保费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限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将负责先行垫付被侵权人所需的紧急救援、丧葬等必要费用,以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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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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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法定刑,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1、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即交通肇事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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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死亡家属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会追究刑事责,只是说赔偿了相关费用后,对量刑会有所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坐几年牢问题解答如下,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法定刑,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
(1)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即交通肇事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不但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逃逸行为”,并且又造成了致1人死亡的危害后果的,应适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2人以上,应适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能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2)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应归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中,适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应另行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因逃逸致死的对象必须是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而不是其他人。
2、行为人对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负有及时救助的义务,该义务是由于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这一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致伤的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下而产生的义务,肇事者有能力实施救助而不实施救助行为致受伤的人发生了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对受伤人员死亡的结果持过失心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状态。这种过失的主观罪过形式是对肇事者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如果肇事者明知不实施对受害人的救助行为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而逃逸,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心理态度,则已超出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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