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已经9天了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指出,当公安部门因认为拘留人员需进行逮捕而提出申请时,应在拘留期限满三日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向检察机构提交审查批准请求。然而,在某些特定的紧急情况下,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多一到四个自然日。至于那些流窜犯、多次犯罪及有组织犯罪等重大嫌犯,其审查批准的时间更是可以长达三十个自然日。针对此类情况,检察机构应在接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逮捕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机构未能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构。若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相关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公安部门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因此,若刑事拘留已达九天之久,我们应该根据公安部门是否已经向检察机构提交了审查批准逮捕的请求来判断后续的处理流程。若已提交,检察机构将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决定;若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将依法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构。若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相关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公安部门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若尚未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请求,公安部门应在拘留期限满三日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向检察机构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已6个月怎么处理
被拘留在看守所度过了六个月的时间,此乃在法定时限之内的标准流程。关于刑事拘留之后的整个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必须展开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然而侦查期限却无法确定,通常情况下,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
2.待侦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将由检察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而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规定在一个月之内;
3.最后,人民法院会对公诉案件进行审理,并应在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公安机关经过严密审理之后,若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在拘留期限到达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需要提交相应的审查批准请求,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紧迫性较强,则允许适当延长时间至多四个自然日。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通常最长的延长期限为三十个自然日。检察院机构收到公安机关的审查批准请求后,必须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策。如果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有责任立刻释放被关押者,并将此情况及时通知给当事人;但如果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的话,公安机关还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性的人身限制措施。如遇刑拘九日,要看公安机关是否依法提交了审查批准请求,如果已经提交,那么检察院机构应该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决定;反之,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审查批准请求,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