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定会开庭幺吗
在司法实践中,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非一定会导致法庭审判。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法定强制手段,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畏法律威严,不擅离其所在之地以逃避相关调查与审判,同时确保其随时接受政府部门的传唤与询问。至于是否将此案件列为公开审理的案件,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在完成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之后,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被查明,且证据确凿、充分,便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基础上,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接受处罚,人民检察院还需就量刑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然而,上述条款并未直接阐明取保候审是否必然导致法庭审判。实际上,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裁决,而法庭审判则通常在人民法院内进行。因此,即便案件具备了公开审理的条件,取保候审的决定亦不能排除法庭审判的可能性,反之亦然。最终是否进行法庭审判,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加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一般传几次
在取保候审期内,传唤的次数并无明确规定。依照相关取保候审法令规定,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时,被取保候审者必须立即出庭接受讯问,而且对于传唤的次数也并无任何限制。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该案件仍然尚未审理完毕,那么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法庭在内都可以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手段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传唤以及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可超过12个小时。若遇特殊情况,如案情极其严峻、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则传唤与拘传的持续时间亦不能超过24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司法领域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特殊的强制手段,主要用来防止犯罪嫌疑人故意规避或逃脱侦查及审判流程,然而,这并不能直接决定某个案件必定会被提交至庭审环节进行审理。案件是否会公开审理则要依据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规范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规条款,检察院通常会在确信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但是,取保候审与法庭审判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最终是否需要进行审判,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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