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它致力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未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享有暂行性的自由权益。然而,取保候审自身并不会导致案件自发地撤销。撤案,则通常是指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是审判机构进行案件审查的过程中,因为发现相关案件不具备提起公诉的资格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可以撤销案件的特殊情况,从而依照法律程序所做出的裁决。取保候审与案件是否被撤销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联性。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定义务,例如准时出席法庭审理、遵守相关规定等等,并且在案件最终审查阶段被认定为不满足提起公诉的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可以撤销案件的特殊情况,那么案件确实有可能被撤销。但是,这必须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是审判机构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裁定,而非自动产生的结果。因此,取保候审无法自动导致案件的撤销。至于案件是否会被撤销,还需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条款所设定的条件来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让犯罪嫌疑人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前提下,获得临时性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案件被撤销。案件的最终处置结果,需要由司法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该案是否符合公诉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撤销事由,然后再依法做出相应的决定。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若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其良好的表现或许会对案件的后续处理产生积极影响,然而,案件是否能够得到撤销,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来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