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叫几次
关于取保候审的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然而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来综合考量后而做出哟。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条款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并且不会对社会构成明显潜在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呢,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重要权利哒。在此期间,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交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所以说呀,取保候审的实施次数实际上是需要视案件的进程发展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共同决定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退钱
若符合相关条件便可申请退还押金。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金额则需根据每个具体案件进行细致评估;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任何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时,才可凭借已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取保候审的次数限制,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暂未设定明确标准,具体的决定权力主要集中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他们需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具体状况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估。然而,只要满足特定法定条件并且不对社会带来重大潜在风险隐患,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申请并获取取保候审权益。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事宜则由公安部门负责承担。至于实际使用次数其与个案的具体进展进程以及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密切相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