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逾期1天是否影响信用记录
通常情况下,在信用卡出现逾期现象且仅逾期1天的情况下,其对个人征信记录并不会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于先前公布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中的明确规范,现今各大银行都会向持有信用卡的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到期还款的宽容期限,这种宽容通常约为3个自然日。换句话说,银行将会给予广大用户大约3天的宽裕时间来偿还欠款,只要在这个宽限期内完成还款操作,便无需支付额外的罚息费用,同时也不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
然而,若逾期行为超出了上述宽限期,那么便有较高的可能性导致相关信息被上传至个人的征信系统之中。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信用卡逾期算不算诈骗罪
倘若信用卡拖欠债务总计达到万元以上,且在经过发卡银行正式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两次催缴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那么便可被视为欺诈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欺诈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通常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信用卡逾期1天并不会对个人的信用报告产生不良影响。依照我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准则,商业银行会提供3个自然日的宽限期供持卡人进行还款操作,在这期间进行偿还,将不会被加收额外的利息费用并且其相关信息也不会上传到全国性的个人征信系统中。然而,当持卡人的逾期行为超过这个宽限期之后,就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纪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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