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之定义,抢劫罪乃指行为人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强制夺取公私财物品所有权者或其保管权者所持有的财富的犯罪行为。此项罪行的行为主体应为普通民众,在主观心态上则表现为直接有意为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什么是抢劫罪加重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抢劫案情严重者将予以加重惩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犯案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行为,此类案件性质恶劣,作为核心情节;
其次,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抢劫行为,此类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破坏性影响;
再次,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金额庞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
此外,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财产权,更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挑衅;
最后,持有枪支进行抢劫,这无疑增加了案件的危险性与危害程度。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基本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抢劫罪是指具有主观恶意、以不法占有为目的,运用暴力、胁迫或者非法手段,强行掠夺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或者占有权的犯罪行为。值得强调的是,该类犯罪的实施者主要是社会普通大众,其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通常表现为直接故意。抢劫罪的这类手法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经济利益,也危害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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