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家庭财产怎样分割
如果家庭中只有夫妻两人则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则家庭财产属于所有家庭成员共有,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婚姻观念亦在逐渐改变,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配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我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将属于其个人私有财产,而婚姻关系解除之后的共同财物,应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进行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并遵循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及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作出裁决。此外,对于那些因为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以及承担更多其他家庭责任的配偶,在面临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他们有权要求另一半对其予以赔偿,并且这也是另一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只涵盖了夫妻二人的家庭结构中,依据法律规定,该家庭财产理所当然地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对此类情况,两位当事人有权自行协定分配事宜,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恳请移步至法院进行裁决。反之,在涉及到更多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家庭财产应归属全体成员共享权益范围内,而夫妻离婚时,仅可就那些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属的那部分财产予以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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