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能否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
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
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仅限在保险人所提出之询问范围与内容之内。
若双方就回答询问的范围及其内容存在异议,则应由负责琐碎工作的保险人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如果保险方以被保险人未能履行对于投保单中提问表格中所列之概括性条款的诚信告知义务为理由要求终止合同,那么人民法院将不给予支持,除非该概括性条款包含了特定的细节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二、保险公司能否查到认定书
在处理保险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此类案情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审查,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便是查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此类文件乃是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涉事机动车事故现场现场勘查情况、工程技术难点及各项技术性检验和鉴定报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经过严谨的思维推理,明确辨识出事故发生的基本要素以及事故的原因和相关责任方的身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实施法定告知义务之际,被保险人的责任仅限于保险公司所提出的特定疑问领域之内;一旦涉及争议之焦点,则需要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关于保险方因声称被保险人未能充分揭示概括性保险条款而意图单方面中止合约关系的做法,在除非该条款内容详尽且具体明确的前提下,一般情况下应基于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法院并不会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