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详细规定,“取保候审”乃是针对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于特定情境之中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法令。此条款明文列出了四种情形,然而却并未明确指出在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后是否仍可申请取保候审。然而,从该条款的第二项与第四项内容来看,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将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或者在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则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位人士在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后,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理论上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节、判决结果以及执行状况等诸多因素。如果已经被判刑,那么很可能意味着已经经历过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多个环节,此时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总而言之,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后在特定情况之下确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法院判刑了怎么取保候审
在被判定有罪之后,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取保候审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与推进,该制度仅可在审判机关作出定罪判决、量刑裁决之前实行,而在判决生效后,其作为强制措施的职能即告终结。尽管如此,罪犯若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仍然有权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关照到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人权益的审判前措施,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虽然这部至关重要的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在被判定为有罪之后是否也能适用取保候审政策,但是通过对相关条款的深入剖析发现,只要符合可能需要承受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威胁,或者在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羁押之后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等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申请人是完全可以提出这一申请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目前的法律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形下被判定为有罪的人士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严谨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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