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没谈好怎么办
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倘若不幸发生了车祸事件且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事故责任方应该为伤者做出以下具体的赔偿:
1.接受治疗所需的各类医疗费用、看护费用、外出行动费用以及营养补充品费用等康复治疗费用;
2.由于车祸发生而导致的所有经济上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们建议您将涉案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员以及为该车投保之保险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并作出赔偿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所承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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