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机动车次责车损怎么办
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具体是,交强险赔偿部分先予赔偿,交强险不足赔偿的,再根据事故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次要责任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时,其赔付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若承担主要责任,将承担总损失金额的70%的赔付义务;而对于负责次要责任的一方来说,则需承担总损失金额的30%。
其次,即便未对事故负起主要责任,但也不能忽视自己具有的一定责任,这部分责任同样需要共同承担。具体而言,负次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此次事故总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方需承担约30%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首先应由交强险负责赔付相关费用,若交强险仍无法完全承担这一赔偿责任,则剩余部分将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赔偿。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机动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各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其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该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需求,则应依据以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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