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径直向债务人原始居住地或财产存放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追索欠款。
在此过程中,起诉方需提供充分的借据以及能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发生过的相关证据,一旦法院确认相关证据足以支持其诉讼主张,便会予以立案接受。
然而,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在收到立案请求并核实无异后,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对债务人发出应诉通知。
若公告期满,债务人仍未做出回应的话,则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经过和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依然音信全无,但只要债权人提交了申请,法院即可启动拍卖债务人的房产或财产用以清偿债务。
同时,若原借贷关系有担保人或者保证人介入,债权人亦可直接要求对方代为清偿债务。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对于此种情形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当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时间,相关利害关系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该人为失踪人,而失踪人的财产则交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与之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管理。
此外,失踪人所累积的所有税款、债务以及应付的任何其他费用,全部由代管理人从其被代管的财产里支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不还可以刑事拘留吗
关于民间借贷不履行还款义务能否予以拘留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倘若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所欠款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准备相应的诉状和与该案有关的证据资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在合法的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均有权向被告方所居住之地址或财产所在地的对应级别法院提出法律诉讼请求,同时必须提交足够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支持其主张。在此情况下,如果本人无法取得被告人的确切行踪信息或者被告人已经离开其原始居住地点而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位置时,则应按照相关程序由法院以公告方式送达诉状以及相关文书给被告方,随后有可能进行法院裁决的缺席审理。另外,即便被告人在行为过程中一直未能出席法庭出席庭审,债权人仍有权依法申请对被告方的相应财产进行拍卖处理,从而实现其权益的部分或全部救济。在涉及保证人的案件中,债权人和担保人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保证人承担起偿还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方失踪持续超过两年时间,且在这段期间内未能与任何第三者重新建立联系,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宣布该被告为失踪人员,进而将被告方的所有财产交由相关亲属予以管理及支配,而被告人以其名义所引发的所有债务都应该由代管人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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