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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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合同纠纷首推仲裁解决,需递交详尽针对性的仲裁请求书,仲裁委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驳回。受理后,十五日内对方需提交答辩和证据。仲裁委倾向于先调解,调解不成则正式进入仲裁程序。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吗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解决途径,首选的应对方案是通过仲裁途径得以体现。

若是选择以仲裁方式处理此类纠纷,首先需向有关仲裁委员会递交详细完备且有针对性的仲裁请求书,明确阐述所有相关方面的事项。

此阶段,仲裁委员会需要对仲裁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其有权自接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或驳回申请。

若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将在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发送正式书面通知,同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至对方当事人手中,并要求其于收到通知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答辩书以及所有相关证据材料。

在此过程中,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则将启动仲裁程序

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买卖合同纠纷有欠条

对于买卖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纠纷案件而言,如果涉及到欠条相关的事项,那么,欠条通常能被视为一种具有决定性的证据,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欠条,这是债务人债权人所出示的一份书面凭证,其明确表达了自身对还债义务的认同与承诺。在处理这些纠纷的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欠条的具体内容,来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从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我们首推以仲裁方式进行解决。为了确保您的仲裁请求得到充分、有针对性地阐述,建议您撰写一份详实而具体的仲裁请求书。之后,我们的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该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要么受理案件,要么驳回申请。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当事人应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仲裁委员会通常会采取先行调解的策略,若调解失败,才会启动正式的仲裁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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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二、房产纠纷怎样申请仲裁房产纠纷申请仲裁的首要条件为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
第一步——由申请人填写一份仲裁申请书,主要写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
第三步——除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上的由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第三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三人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经评议后作出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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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仲裁裁决书怎么送达,劳动仲裁裁决书怎么收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能查到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否送达 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 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3、仲裁前的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 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 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 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请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 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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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买卖仲裁裁决确定之后,将由当事人进行一定的执行。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自动履行相关的裁决内容。如果一方没有进行履行其相关的义务的话,那么另一方即可向法院提起相关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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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大学室友的表弟在工作车间内因为不小心在楼梯上摔伤骨折,单位认为这是由于其个人不下心摔伤不是因为工作,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于是室友的表哥的家人便向当地机构申请仲裁,裁定结果不满意,他们希望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想问下劳动仲裁裁决后能上诉吗?
[律师回复]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所以,如果争议问题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范围,并且没有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项,你可以此为由反诉或辩诉。除此情况以下,对方不服仲裁的有向法院上诉的权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仲裁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仲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
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仲裁后还能去吗
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先仲裁,就不能直接去了。不会立案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如何提出仲裁
1、向买方和中介公司作出书面回复,称卖方认为合同尚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等待该问题解决后方能履行合同。如此,既赢得了时间,也不会落下不履行合同的把柄,为更加充分了解案情创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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