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重伤,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面临法律制裁,视伤害程度不同,可能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乃致死刑。自卫或紧急避险导致的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致死,低于轻伤的轻微伤不构成此罪。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和针对他人的身体健康是定罪关键。军人战时自伤按战时自伤罪处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有别,造成重伤或死亡的16岁以下者可认定为主体,轻伤则需年满16岁。定罪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相关刑法条款。
把人打成重伤,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一、把人打成重伤,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一旦有人对他人造成了重伤的后果,那么他/她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法律的严重制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达到了致人重伤甚致死亡或者以极端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的地步,那么面临的将会是更为严酷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被迫进行自卫或紧急避险等行为时造成的轻微伤害,是无法被判定为犯罪的。

此外,特定条件下,如军人在战时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采取自伤方式的,会按相关刑法战时自伤罪来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两个主要方面:

一个是实施伤害行为时是否具有非法性,这是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本罪的关键指标。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这种故意伤害必须针对他人的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自我伤害的行为并不构成此罪,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罪名,例如军人战时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实施自伤行为,这将按相关刑法以战时自伤罪来进行处理。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构成此罪的伤害程度仅限于三种情况:

轻伤、重伤以及伤害致死。

任何低于轻伤程度的轻微伤和普通的殴打行为都不会构成此罪。

至于如何区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的标准,应该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共同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为准则。

另外,对于那些刑法明确规定应以其他罪名论罪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定罪处罚,而不是简单地认定为此罪。

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上也有着相应的区别对待。

一般来说,只有在造成他人重伤或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下未满16岁才可认定为主体,而若对人轻伤者,则必须达到16岁才可以认定为此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把人打成重伤2级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倘若某人蓄意伤害他人体魄,并致使受害者人体受创程度达到重伤二级,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本法条款,对于犯罪分子实施这项罪行的惩罚措施为应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多为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结合犯罪情节的各个方面进行考量,这其中包括作案动机、谋略方式、所引发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有利情节。若能证明犯罪分子之所以如此行事,乃是由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等正当理由,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具体而言,根据受伤情况的严重程度,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措施,甚至面临极刑之死刑。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出于自我保护或者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害而实施的正当防卫以及紧急避险行为所导致的轻微伤害,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在判定是否构成犯罪时,关键在于伤害行为本身的非法性质,以及其对他人身体健康所带来的危害。值得注意的是,军人在战争时期因自伤而引发的问题,应按照战时自伤罪进行处理。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也有所区别,对于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视为犯罪主体;但如果只是造成了轻伤,那么必须要等到年满16周岁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在确定犯罪情节时,主要依据的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刑法条款。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把人打成重伤,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8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的表弟,因在公司停到有重大资产重组表决的事,他想了解一下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为解决重组事项导致的长期停牌问题,前期,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停复牌业务指引。近日,我会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进行了相应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应当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
二是明确交易标的相关报批事项披露标准。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取得相应许可证书或有关批复文件的,上市公司应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披露有关报批事项的取得进展情况,并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我会在并购重组审核以及其他无需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监管中,对标的资产是否依规取得相应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进行关注,督促相关方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标准和要求未发生变化。
下一步,我会将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加强并购重组监管,严厉查处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参考资料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1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判决的破产重整,可否申请重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吗 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因《企业破产法》未对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供的材料作具体规定,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有恢复希望的材料供审查,人民在审查这些材料后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不能将重整计划草案提前表决,以是否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作为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前提条件。否则,属于画蛇添足,有程序倒置之嫌,此做法容易给申请人留下口实。 重整案件占破产案件的比例很小 目前多见的是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多数是当地的支柱产业或龙头企业,当地纳税大户时,当地政府会想尽各种办法极力挽救企业,重整是首选方案,多数也都重整成功。本案涉及的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商业流通企业,是在人民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资人向申请重整,然而该案因达不到重整的目的,最终被人民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 一般而言,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但破产法律制度则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将破产清算以外的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重整、和解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的组成部分。《企业破产法》采纳了广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解,即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规定在一部法律中,并规定不同的申请主体有权申请的具体事项,人民要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具体的申请事项选择启动审理程序。此案属于破产重整,涉及《企业破产法》 第二、 七、 八、 九、 十、 十二、七 十、七十一条。 最高法指出,自新破产法实施以来,部分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案件条件的申请,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而为推动破产案件的受理,最高法制定了破产法司法解释 (一)。 根据新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 (一)第六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这意味着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时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至于债务人是否出现“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原因,均无需债权人申请时举证。同时,考虑到债权人实际操作中没有能力提交债务人的有关财务凭证等此类证据材料,且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提交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因此,第六条第二款还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新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让诸多ST公司洗白债务同时通过资产重组“起死回生”。但市场上依然存在着诸多绩差公司,尽管资不抵债、惨淡经营多年,既不退市亦未通过破产重整恢复正常,其中也出现过驳回债权人提出的对ST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而上述规定传递出这样的信号在审查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时,不应对债权人的证明责任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变相提高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门槛。 此外,司法解释第三条指出,“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情况的,应当可以做出上述认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这一点为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资不抵债”情况的认定提供了便捷。
对重婚应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重婚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
人民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讼而有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婚罪虽属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单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解除非法婚姻关系。
人民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先处理重婚问题,然后应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再处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三,可以由进行调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这里所说的调解,只能对刑事部分而言,如原配偶重归于好,愿意继续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或自诉人得到一定的补偿后自愿撤回自诉,不再追究重婚犯罪人刑事责任等。此外,对提起公诉的重婚犯罪案件,不适用调解。

四,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
有的重婚案件自诉人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与重婚犯罪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因而不能在刑事判决中并处。
法院判决重婚的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二、对重婚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重婚有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一般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但我认为重婚是严重触犯我国刑律,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 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包括了有配偶的人虽未经与他人结婚登记,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可见,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去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打架把人打重伤怎么去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最近我的朋友想要办理资产重组的事儿,但是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判多久
将受害人打成重伤会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打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在法定量刑范围内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判多久应当根据犯罪动机等情节确定,下文专门整理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依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把人撞成重伤判几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依情况来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把人打成重伤如何判刑
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造成重伤的,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依据《刑法》第235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想问一下聚众斗殴重伤判决书一般会怎么判决?我的一个学生把别人打成了重伤,会被判多久?
[律师回复]
一、聚众斗殴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时是否以结果定罪名。
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承办人都会对主观罪过加以区分,否则会将严重影响刑法实施的公平性,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而且,出于殴打的故意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能否适用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在殴打的故意下实施的聚众斗殴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多违背殴打的意 志,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而应认定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对方成员出现重伤、死亡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当对方的成员被殴打致重伤、死亡时,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要不要对对方被致重伤、死亡的后果负责,也就是说要不要以故意伤害罪、故意 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一般认为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聚众斗殴罪的积极参加者,主观上一般表现为参加聚众斗殴的意愿较强烈,系主动参加或积极响应,而非被动参与或被迫参与;客观上实施的斗殴行为危害程度较大,表现为打击力度较重,造成了一 定危害后果,甚至是致人重伤、死亡,而非仅仅实施情节轻微的斗殴行为,抑或只是参与助威,起到壮声势的作用。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不同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应绝对地对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负责,应区别对待。
1、凡是结果不违背首要分子故意范围、预见内容的才应对该结果负责。因为聚众斗殴罪本质上是一种共同犯罪,而不是集团犯罪。根据共同犯罪理论,仅有行为上的客观联系,而没有主观上的共同故意,是不能成立共同犯罪,首要分子对其结果是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即使是首要分子,也不能对不明知或不能预见到的实行犯罪过限行为负责。而聚众斗殴致人重 伤死亡的结果常常存在实行过限的情况。如果预谋聚众斗殴时,已经明确约定只是打一架出口气,不能下重手,也就是说只存在伤害故意。
2、个别成员却使用其私自携带的凶器将人刺死。而这一个别成员故意内容并未与首要分子及其他成员形成新的有机联系,即形成新的共同故意,则其行为明显超过共同故意范围,首要分子对致人死亡的结果是不希望、不放任、不能容忍的,死亡的结果是违背首要分子意愿的,首要分子显然不应对该结果负责,只能定聚众斗殴罪。相反如果首要分子在组织他人斗殴时,也要其成员准备刀枪等容易致人重伤、死亡的工具以防万一,则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是不违背其意愿的,首要分子应定故意杀人罪。因此,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 亡案件中,必须正确认定在聚众斗殴中形成的共同故意的内容,考察首要分子,对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首要分子应对其组织、领导、指挥 下实施的“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内”的致 人重伤、死亡的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对积极参加者而言,与首要分子的处理规则相同,只有与致人重伤、死亡致害人形成对重伤、死亡结果的共同故意,才应 对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适用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三、自己一方成员重伤、死亡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当自己一方的成员被殴打致重伤、死亡时,被致重伤、死亡一方的首要分子是否应适用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有学者认为,如果被致重伤、死亡一方并未造成对方重伤、死亡的,不应将该方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与对方的斗殴行为共同造成了重伤、死亡结果,但一方的这种重伤、死亡结果是由对方的打击行为直接造成的,“本方”的打击行为是针对对方的,与“本方”人员重伤、死亡结果之间不 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不对本方的重伤、死亡结果负责。笔者认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中首要分子对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心理态度是指符合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的犯罪结果——“致人重伤、死亡”所持心理态度,而不应具体到个别的犯罪对象上。也就是说刑法在这个问题上要规范的是被致重 伤、死亡一方的首要分子对在聚众斗殴中出现“任何”某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具体的“谁”的重伤、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这是由犯罪构 成理论决定的。因为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具体犯罪构成要求的是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作为具体个人的犯罪对象是不影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在聚众斗殴中,被致重伤、死亡一方的首要分子明显可能存在着对本方人员的重伤、死亡结果的放任心理,组织聚众斗殴的行为与本方的人员重伤、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比如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明知对方将使用刀枪等凶器斗殴,仍组织本方人员参与聚 众斗殴,并准备刀、枪等易致人重伤、死亡的凶器,那么其主观心态就是为了追求伤害对方的故意,明知组织人员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造成本方人员的重伤、死亡,仍然组织聚众斗殴从而放任“本方重伤、死亡”结果发生。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故意,也应依此两罪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他们公司现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进行表决,重大资产重组表决权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司法》第104条第1款追随世界公司立法之通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
股一表决权原则是股东平等原则特别是股份平等原则在表决权领域的必然体现。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与资本多数决原则并不是互相矛盾的,相反,前者是后者的逻辑基础,后者则是前者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由于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与一人一表决权原则是截然相反的,前者置重干投资数额上的平等,而后者则置重于表决权行使主体人数上的平等。既然股份公司这种典型的资合公司不实行一人一表决原则,故贯彻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结果是导致资本多数决原则,而非人头多数决原则。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为强行性法律规范中的效力规定,除非公司法另有规定,公司不得以其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设立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例外,如限制或剥夺某种股份或股东的表决权,规定一股有数个表决权。至于董监选任决议中的累积投票制度是否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例外旧本通说采取否定态度。因为累积投票制度无非是把每一股份在数个选任决议中对候选人所享有的数个表决权合并在一个选任决议中行使而已,仍以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为基础。 [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把人打成重伤,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