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身份证是可以被顺利办理的。
如若您需要申请领取或是补办、更换身份证,请务必准备好以下所需的相关材料:
首先就是您的居民户口簿(需核验原件),其次便是您之前所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如属未曾办理或者已经遗失的情况则无需提供),第三点需要的材料是您的《数码照相回执》(如果是首次申办身份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即将过期者,需提交此项证明),最后一份材料是《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户政室进行打印)。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被银行起诉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若贵司遭银行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未果,建议您首先于收到起诉书正本之后的15日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包含贵司的基础信息,如企业的全称、经营地址、法人代表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等。尽管贵司可能没有配合提交答辩状,但这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于此案展开审理工作。在贵司提交的答辩状中,请务必详细地阐述有关欠款的具体细节问题,包括欠款总计数额、还款计划的安排、以及逾期未付还款的具体原由等等,同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佐证您所陈述的内容。若是贵司对银行的诉求持有异议,那么应当在答辩状中予以明确的反驳观点,并附上相适应的证明性资料。
同时,贵司也应积极主动地与银行进行磋商,寻求调解解决方案,以此来降低诉讼成本以及所需花费的时间。若是调解无望,那么贵司需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地参加到法庭审判中去,并通过法院制定的规制参与整个诉讼流程,其中包括陈述理由、提供证据、质询对方证词等等。法院会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双方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来裁定贵司是否需要承担偿付贷款及其对应的赔偿义务。若贵司对法院判决结果有不同看法,可在判决宣告后,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总结而言,面临银行的诉讼请求,贵司应当秉持积极的态度应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努力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我国,办理身份证的过程通常较为顺畅。在进行申请或者补办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的原始文件;如果您没有任何办证记录或者证件已经遗失,那么这部分材料可以省略不提供;对于初次申办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即将到期的人士,则需要提交《数码照相回执》作为证明;此外,您还需要填写并携带《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该表格通常由当地派出所的户政室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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