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吗
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有外地户口的可以在外地办理。
在我国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结婚登记地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办理离婚证书通常需要前往领取结婚证书的同一地点进行。离婚证书这一重要文件是通过合法离婚程序,即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商离婚手续后获得的有效证书;
然而若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双方最终所得到的便是法院所颁发的离婚判决书。
值得指出的是,婚姻登记机关通常并不会再次为已经存在的离婚判决书发放离婚证书。理论上来说,协商离婚的手续必须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中国,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方的户籍地为外地,则可选择在该地进行办理手续;反之,无论哪一方户籍均在本地,都必须回到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