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电动车闯红灯而导致的交通意外事件中,若机动车无明显过失且负有清白之身,车主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0%。
然而,若是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为蓄意撞击机动车而酿成的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闯红灯被撞对方没有责任吗
在肇事者驾驶的车辆跨越信号灯后与其他车辆相碰撞的情形下,若对方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产生未展现出任何过失,那么该肇事者应对此类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然而,如若经过调查发现,受害者系行人和非机动驾驶员,并且由于受害者自身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即其违规跨越信号灯并遭遇撞击,而肇事者并未展示任何过错,在此种情况下,行人和非机动驾驶员应为事故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不应超过总责任额的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涉及电动汽车因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而导致的道路交通意外事件中,若调查结果显示机动车并未犯有过失行为,则该机动车驾驶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出总损失金额的百分之十(即赔偿比例不超过10%);然而,倘若事故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为故意目的而直接冲击机动车所造成,那么机动车驾驶者在此类情况下将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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