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却因未能实现其犯罪意图未能完全得逞,该行为便可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未遂通常是指那些行为人已经开始执行犯罪行为,然而因为无法克服主观或客观因素导致其犯罪计划并未圆满完成的状况。
就此种类型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构成既遂罪犯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予以从轻或减轻的惩罚裁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明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之行为若情节恶劣且罪行严重者,依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程度,最高可被判处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其中,对于以危险方法来威胁和危害公众安全,尽管尚未对社会构成实质性的损害或损失,但也须接受惩治,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责罚。
然而,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给他人带来了重伤、死亡或造成了巨大的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罪犯,则应承受严厉的刑事责任,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这几种形式的高额惩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学派的分析框架下,犯罪未遂被界定为行为主体在着手进行危害公众安全的行动过程中,由于诸多主观或者客观因素导致他们未能够顺利、成功地达成犯罪的目标。尽管此类行为主体已经启动了犯罪行为,但是并没有完全实现,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既遂犯罪的量刑标准,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