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还
在此种情形之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承包商非常圆满地完成了所有应尽之责,那么招标方就必须无条件、全额地归还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时所支付的合同款项;
其次,一旦发生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事件,则该承包商将失去追回已支付的合同履约金之权力,且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钱也不再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最新内容有哪些
通常来讲,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整个项目圆满完成并且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之时方予以归还。此举旨在预防承包商在合约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背合同条款或者违反约定等行为,同时承担因此类行为而给业主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当超过合同预付款的数额。承包商有责任确保其所提供的履约担保在业主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竣工证书)之前始终保持有效性。而作为业主,则需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后的第28个工作日之内将履约担保如数返还给承包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依据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完成状况,决定了其所应遵循的资金返还准则:即在全面且充分履行责任的前提下,签约一方可依照约定,全额、无条件地返还其已经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项;然而,若承包商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则其要求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担保金的权利将会失效,相应的款项亦无法再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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