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盗窃罪的嫌疑犯而言,被逮捕之后通常需要经过四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进行判决。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两个月。
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普通类型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
但若在逮捕之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过,那么在此期间就无需计入到侦查羁押期之内。
此外,案件在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时会耗费一个月的时间,而移交到法院进行审判则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涉及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或者存在其他由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人民法院同意,方可延长三个月审理期限;
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仍需延期,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得到批准。
2.关于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应该自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同样地,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来说,在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给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被批捕后多久开庭
自检察院核准逮捕之日起至举行公开审判为止,大致需要一年左右的时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在作出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构的侦查工作时限通常定为两个月;
然而,针对案情过于繁复、复杂的情况,经由上级部门批准,侦查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期限可达七个月之久。待公安机关完成所有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周期通常设定为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盗窃犯罪嫌疑人在遭逮捕之后所遵循的审判程序,其具体规定如下:自嫌疑人被捕之日起,侦查部门进行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若在此期间内曾经被拘留过,则该拘留时间将不纳入上述期限之内。从嫌疑人被捕之日起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进行审判所需的时间也大致为一个月。在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但如果涉及到死刑、附带民事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可以申请延长至三个月,且必须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此外,当案件出现变更管辖或者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情况时,审理期限将会从新的法院或者接收到案件的日期开始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