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应如何判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管夫妻分居两地,但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
在此期间,如一方发现配偶存在转移资产之举,有权请求法院对此进行财产分割。
如离婚纠纷案件中出现某一方隐匿、转移、销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试图通过虚构债务方式以侵犯另一分财产权益的情形,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该方有权被判定少分甚至不予分配。
然而,若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察觉到前述违规行为,则可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重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个人取证能力有限者,可以在法院设定的证据收集期限之前提前七日提出书面司法取证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夫妻分居后,可以要求对方付抚养费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以及双方分居期间,父母双方都有权主张他们对于孩子的抚养责任。抚养子女是所有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这一责任必须得到彻底履行,不论其自身婚姻状况如何。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及教育费用得以保障,我们将抚养费定义为由父母或者其他需要承担未成年人生育义务的责任人,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基本生活费用与教育基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谓抚养费,就是在这些责任人未能完满履行其抚养义务之际,对未成年人应支付之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下,尽管婚姻状态尚未解除,然而在此过程中若有一方察觉到另一方存在资产转移的行径,根据法律规定,他/她有权要求对财产进行合理且公正的分割处理。如若在离婚相关问题上,有任何一方涉嫌隐瞒、侵占或损害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那么这一方将会面临被法院判定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严重后果。而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如果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发生,受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来寻求重新分配财产的机会。对于那些在个人取证方面遇到困难的人来说,他们可以提前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