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何时退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那么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他们只需要凭借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者法院等相关司法机关签发的法律文件,便可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属于自己的那笔预定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乃是由相关执法机关在判处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时,考虑到其中有些人可能身患重病,或者正在孕育新生命,以及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等情况严重性,而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羁押关押的处理方法。
对于那些应予逮捕的罪犯,但又因为发现其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处在怀孕状态,及哺乳自己新生婴儿的妇女,亦或是虽然罪行重大但罪状轻微且社会危害程度低的人,都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一灵活合理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由谁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立,主要依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案件的具体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其最低起算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
同时,这笔保证金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切实遵循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条款后,才能够如数退还。只有如此,这笔债务才能真正具有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若满足相关标准,当事人即可申请返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之后,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领取保证金。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适用于因身患严重疾病、妊娠、哺乳期等特殊原因的犯罪嫌疑人,允许这些人在没有人身自由束缚的情况下配合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工作,这实质上是对违法逮捕决定所做出的适当合理调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