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异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决定依据以下规范和策略展开:
首要方式是尊重并采纳各方协商的结果;
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需依照法院所规定的准则进行裁决。
具体政策如下:
1.对于不满两岁的子女,通常会倾向于将他们判归母亲抚养。
2.对于年满两岁但尚未达到八岁的孩子而言,如果父亲与母亲都希望能够共同抚养孩子,并且某一方提出了特定理由,道德法庭才可能予以认可,条件包括:
(1)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医疗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2)子女跟随着某一方生活的时间很长,而且变更生活环境将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3)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则确有其他子女需要照顾等等。
3.对于已经超过八岁的子女,父母二人之间发生抚养权争议时,除了要充分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外,通常还应当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
因此,一般来说,任何情况下,如果母亲在怀孕期内提出离婚请求,子女往往会被判交给母亲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怀孕期间离婚谁吃亏
在怀孕期间,法律允许夫妻进行离婚事宜。关于离婚问题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面,若妻子认为协商不再可能,她亦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依法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女方提出离婚外,男方通常不得自行主动提出离婚之诉求。当选择以协议离婚为主线时,夫妻双方需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妥善处置,之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便可圆满解决离婚问题。若是选择采取诉讼离婚方法的夫妇,若在双方沟通中无法取得明确结果,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当事人(即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及起诉书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立案审理该离婚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以双方自愿合作为首要考量因素进行处理;然而,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通常会被判归属于母亲;当孩子年龄介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时,除非出现父母其中一方因为永久性绝育或者其他的医疗原因导致其无法再承担抚养责任,亦或是由于亲子常年的共同生活使得孩子已经适应了现有环境并且不适宜轻易改变,又或者是父母其中一方需要照顾其他的子女等特殊情况,否则,父母双方共同拥有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低;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则需要具体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孩子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若在母亲怀孕期间发生离婚事件,那么孩子通常会被判归属于母亲。如果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则将按照上述准则作为裁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