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的过程中,很难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判定有罪并且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或者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取保候审。
然而,缓刑则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和悔过表现,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原判决的刑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再次触犯法律,那么原判决的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在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这使得他们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因此,在缓刑期间,我们无法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缓刑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判刑缓期执行之后,由于已经获得刑事判决结果,因此已经不再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故此,实际上并未存在关于判刑缓期执行后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一般而言,缓刑适用于被处以拘留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轻微,具有悔过表现,无再次犯罪之虞,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罪犯。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可考虑宣告缓刑,尤其是针对年龄不满十八岁、孕妇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更应优先考虑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具有悔过表现;
3.无再次犯罪之虞;
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缓刑期内受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再加上其犯罪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故通常情况下,并不适宜申请此项许可措施;而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适用于未经判决定罪的嫌疑人,且相关法律要求被实施这一措施的对象必须没有确认给社会带来重大风险;同时,缓刑是为那些已经被判定有罪,并且经历了服刑改造且表达出诚挚悔悟之意的人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然而,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矛盾和冲突,导致缓刑期间难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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